2009年11月15日 星期日

拍片遇着反恐真讨厌!

有一天,我们制作组在街上拍一些景,拍到一个很典雅的欧洲式花园,背景是一个很漂亮的白色建筑物。我们正要把摄影机拿出来拍摄时,突然间,有两个类似 FBI 的特警冲过来,禁止我们在这那里拍摄。

我问为什么,我们只是在街上拍,没阻碍你们。他说,因为“反恐”的缘故,而且你们拍的那栋是政府建筑物(应该是一间法院),所以你们不可以在这里拍摄。听到这个消息,我简直就是晴天霹雳,这个花园就在这栋建筑物旁边,我整个片最漂亮的景就是在这里。当地制片马上打电话给政府官员和他们理论,最终还是不行。

美国的“反恐条例”真的很讨厌,我的摄影机离那栋建筑物整整有一百多公尺,和恐怖袭击有什么关连。

我后来回到纽约,在最旺的区域 34 街和百老汇,情况也一样,每一个地铁站都有穿迷彩的军人。他们见到一些不顺眼的或是黄皮肤,类似东方人或中东人的面孔,就抓到一边搜身。我的制片是新加坡去的,整个人身型很瘦小,皮肤又很黑,两次被军人拉到一边搜身,当他是恐怖分子。我心想,神经病,个子那么小又那么瘦,两手空空,怎么会有炸弹呢?美国的反恐行动真是扰民,甚至连繁盛的商业区,都有军人站岗,很恐怖!

入美国境,过海关的时候,按反恐条例,要分两条队伍。黄皮肤以至深色皮肤的,都要去到另一条 Counter 扫瞄瞳孔;而其他白色人种的无论是美国或是加拿大、欧洲的都不用,这完全就是借反恐实行肤色歧视。无论是国内航线还是国际航线,所有黄皮肤以至深色皮肤的人,过海关时要脱光所有的鞋袜,我搭了几次飞机以后,知道了,干脆就穿拖鞋上飞机。snshk.com 16-11-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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